醫療機構使用、儲存放射性同位素和輻射裝置的場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志,其人口辦公室應當設置防護設
施和必要的防護安全聯鎖、報警裝置,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標準狀態指示器等安全保護裝置。
放療部位將按照適用標準配備多種安全聯鎖系統、劑量監測系統、影像監測、對講裝置、固定劑量監測報警裝置;將提供放射衛生檢測評價
、劑量掃描裝置和個人劑量檢測裝置。
對于核醫學工作,有專門的放射性同位素包裝、注射和儲存場所、放射性廢物屏蔽和儲存場所;提供活度計和放射性表面污染監測器。
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等有關規定為受輻射勞動者申請《放
射工作人員證》,并安排受輻射勞動者在離崗前、離崗期間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定期開展專業和防護知識培訓,將每次培訓情況、個人劑量監測結果和職業健康檢查結論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并告知放射
工作人員本人,建立個人劑量、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訓記錄將按照規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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