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行政部門受理變更、續展申請后,將在20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將作出批準變更或延續的決定。續展后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授權證書,繼續使用原證書編號。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授權證書遺失的,必須向原證書的發證機關和刊登遺失聲明的省級以上報刊雜志提出補發申請。補發的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格證書繼續使用原證書編號。批準日期為準予補發之日,在此日期之后將打印“補發”字樣,有效期不變。
實施個人劑量監測任務的技術服務機構,必須將監測結果報省衛生廳。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在各地開展相應工作,但必須到服務單位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接受其監督檢查。在各地開展個體劑量監測服務的,監測結果將上報服務單位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授權證書不得非法涂改、出租、出借、倒賣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一年內不開展技術服務工作的,不予批準年檢。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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