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醫學設備質控檢測的不確定度”、“醫學計量校準的不確定度”與此相同,測量設備或計量標準不存在不確定
度這個特性,但它的示值誤差、穩定性等各種計量特性會給測量結果引入不確定度,因此這種不確定度屬于測量結果,
而不屬于測量設備和計量標準。
JJF1001-2011的7.24條定義“儀器的測量不確定度”時明確指出,所謂儀器的不確定度是測量儀器或測量系統“引
起的”不確定度分量。給誰“引起的”呢?是給測量結果引起的。什么原因引起的呢?是儀器的示值誤差、穩定性、
分辨力等計量特性引起的。5.18條“不確定度”的定義也明確規定了測量不確定度是“表征被測量值”分散性的非
負參數,不是表征物體或物質分散性的參數。
由此可知,測量重復性和測量不確定度這兩個特性是測量結果所特有的特性,不應該錯誤的安在檢測評價或測量標
準的頭上。
選用的被測對象同也好,不同也罷,被測對象和使用的測量設備都是“物”,被測對象沒有重復性,使用的測量設備
也沒有重復性,重復性是“事”和“做事”的結果所具有的特性,即重復性屬于測量結果,既不屬于被測對象,也不
屬于所用測量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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